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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罪吗 私造浮桥

作者 | 鹿图

近日,吉林省洮南市 村民 黄德义因“私建浮桥寻衅滋事”罪被判刑的案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。

据此前媒体报道,黄德义是洮南市瓦房镇镇林村居民。 因收取修建浮桥费用,他所建的桥梁首次于2018年10月被洮南市水利局以“违法建桥”为由处罚并强行拆除。;

2019年12月,黄德义因“寻衅滋事罪”被洮南市人民 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两年。

建造浮桥的铁船现在闲置了。

洮南市法院表示,黄德义等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,架桥拦截过往车辆通行费,且在受到多次行政处罚后仍拒不改正。“情况很糟糕。”

据黄德义本人和村民介绍,黄德义修建这座桥是为了方便村民过河,事实上确实给村民带来了方便。 黄德义建桥投资13万余元,收费是为了收回成本。

黄德义说,他从来没有强迫收钱,都是村民自愿的,对于普通路人来说,不存在“没钱没通行”的情况。

不少村民和村干部也证实了黄德义的上述说法。

事件曝光后,被舆论评价为现实版的“架桥修路无尸”。

修桥方便百姓本来是当地政府的事生活网报道,但这么多年政府都没能解决这个问题。 当村民自己建桥的时候,政府部门就开始跳出来,这实在是令人震惊。

更讽刺的是,当地政府拆除黄德义“私建”的浮桥后,村民们走到对岸,不得不绕道70公里。 他们的旅行再次面临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。

对于此案,知名法人罗翔在《私建浮桥是否构成犯罪?》文章指出:

如果桥梁、道路的建设符合人民群众的期望,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,而且得到了社会秩序的认可,那么它就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犯罪。

笔者注意到,洮南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对黄德义等人“擅自修建浮桥罪成立”一案作出一 审判 决,审判长姓名为“孙力”。

这也导致了更加荒唐的一幕:公开资料显示,孙莉原名曹国军,曾任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法官。 。

2022年7月11日,洮南市纪委调查结果:孙莉,本名曹国军,冒用孙莉名义参加 高考 并上大学,经核实属实,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原来,那个判定那些修桥修路的人是寻衅滋事的法官,其实是一个冒用他人名义参加高考、上大学的重犯!

据公开资料显示,“孙俪”的真名是曹国军。1966年出生于白城市洮北区德顺蒙古族乡的一个村庄。1986年高考洮南市第一中学落榜。

1987年,曹国军在万宝煤矿二中复读时认识了孙某。 孙是孙立的哥哥,突泉县杜尔吉镇人。 曹国军从孙某处得知内蒙古突泉县高考分数线较低,于是曹国军以孙某未上高中的弟弟孙立的名义报名参加高考,并被录取就读于呼伦贝尔盟人民警察学院。

1989年7月,曹国军化名“孙莉”,被分配到洮南市东方红造纸厂保卫科。1992年6月在洮南市法院工作,1994年3月成为法官。

据此前媒体报道,中共洮南市委纪检监察委员会实际上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并继续保留洮南市人民法院党员资格和公职。

杀戮放火金带,修桥修路无尸。

坏人享受一切荣华富贵,好人却没有好下场。 这样的事情在吉林省洮南市真实发生过。

愿世界和平,人民安康

别人和我自己的支持,止于最后

带着这颗白色的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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