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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去世等事实骗取李江钱款70余万元 多次虚构过生日探亲

极目新闻记者 邱牧

通讯员 王家丽

实习生朱时清乔崇明

近日,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 诈骗 案。 被告人 王军 (化名)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自导自演的闹剧《失踪的她》,冒充女性“小梅”,并以网上交友为由,不断诈骗其同事李江(化名)。短短半年时间总计金额达70万余元,报警后更再次诈骗对方10万余元。

王军与李江王的同事关系。 事情发生在2021年11月,王军得知李江相亲失败后,以为李江以介绍女友为借口,并谎称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账号是其远方的微信账号。表弟“小梅”分享给了丽江。。

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,王军冒充“小梅”,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与李江“发生关系”。 期间生活网报道,他多次捏造生日、住院、购买手机、探亲、家人死亡等事实, 骗取 李江钱财。 货款超过70万元。

据李江供述,在半年的“恋爱”期间,他连“小梅”都没见过,更不知道他心目中的“小梅”就是同事王军。“我也试图见面或打电话给‘小美’,但她拒绝了。”

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,同事王军和“爱人”小梅相继失去联系。“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,我可能被骗了。” 李江发现情况不对,向公安机关报了警。

然而,不到一个月,“失踪”的王军又出现了。 王军向李江解释说,最近他一直在忙爷爷的后事。 此外,王军还告诉李江一个“好消息”:他已经帮忙找到了“小梅”。

李姜顿时大喜过望,“我没有多想,就很高兴地加了王军提供的‘小美’QQ号。”

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,王军继续冒充“小梅”通过QQ、微信等方式与李江聊天。 期间,李江通过捏造继承纠纷、诉讼、受伤、聘请律师等事实,被诈骗10万余元。

期间,李姜多次要求与“小梅”线下见面,但“小梅”仍以各种理由拒绝。 种种反常行为引起了李江家人的注意。 在家人的劝说下,李江再次向警方报案。

警方搜查核实后,发现所谓的“小梅”并非此人。 公安机关通过筛查转移资金去向发现,王军并无远房表弟“小梅”。 李江的网恋半年“女朋友”是王军。

据王军交代,他因在某购物平台网购、打赏网络主播而产生的巨额资金,他根本无法承担。 见李江家境殷实,他想试探一下对方会不会上当。 后来他发现,李江寄钱的时候很直接。 他开始编造各种理由要求李姜给自己转钱,然后将骗来的钱挥霍一空。

最终,王军为自己一时的贪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。 汉南地方法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6条规定:“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 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或者罚金的;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 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 被告人王军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8万元。

“近年来,诈骗犯罪的手段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。” 负责该案的法官邹华告诉记者,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,主要有四种类型,即身份冒充类、消费陷​​阱类、利益诱惑类、利用情感类。“尤其是第四种,通常是利用恋爱关系诈骗、虚构疾病或意外事故等手段进行诈骗。”

邹华提醒,无论诈骗手段看似如何变化,但无论对方用什么理由、方式与你联系,都是一样的。 最终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转账。 因此,只要大家能时刻绷紧防范这根弦,牢记四“不”口诀,做到“不信、不忽视、不泄露、不寄钱”,不会落入不法分子设计的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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