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由于我国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,各在地城镇化建设中,就拆迁补偿问题常会造成拆迁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,事实上,城市拆迁房屋的置换补偿是有法可依的,下面为大家介绍城市拆迁房屋面积补偿标准。
国务院曾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件,其中明确规定,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,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。此外,对于强制搬迁的情况,取消了行政强拆,需要政府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,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拆迁活动。特别是对于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金额,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、区位、建筑结构以及新旧程度、建筑面积等,综合多方面的因素,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。
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现状,在房屋征收和拆迁过程中,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形成有历史因素,也有很多复杂的因素,因此不能一概笼统地用市场价补偿,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,结合合理因素考虑,可以适当高于市场价格进行补偿。
多年以来,我国涉及征收拆迁的案件数量层出不穷,在城镇化进程中,拆迁是必须的工作之一,而未来预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这样的态势。征收拆迁是一个持续的过程,其中包括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问题、征收补偿协议的履行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等等问题。为有效缓解拆迁所带来了拆迁双方的矛盾,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明确拆迁补偿办法,力争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公平公正,合理保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。
当前我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,对于拆迁补偿采取评估的方法,主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多方面因素,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来对其价值进行认定,拆迁评估的价值标准参照当地房地产市场价,有效提升了房屋拆迁安置的透明度。对于房屋置换补偿,也是依据这样的原则,或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补偿。
各城市拆迁房屋面积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,具体要看补偿的房屋所在位置、价值、面积等,结合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,由拆迁双方协商确定,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建设及房管等相关部门。